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合肥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以下简称“暂行方案”),今年合肥市将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保能繁母猪存栏量底线、保规模猪场数量底线,分级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稳定生猪产能。
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合肥市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要稳定在8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低于7.2万头。根据暂行方案,今年起合肥市将把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划分为绿色、黄色和红色3个区域,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当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92%~108%区间(含92%和108%两个临界值),属于产能正常波动,处在绿色区域,将以市场调节为主。一旦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85%~92%和108%~115%区间(含85%和115%两个临界值),属于产能大幅波动,便进入黄色区域。合肥市将启动相应调控措施,与市场调节共同作用,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到正常区间。
当能繁母猪存栏量低于正常存栏量的85%或高于正常存栏量的115%,说明产能过度波动,便进入红色区域。合肥市将强化相关调控措施,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到正常存栏水平。低于85%时,将督促采取补贴、信贷、贴息等政策措施,遏制产能下滑势头,恢复和增加能繁母猪饲养。高于115%时,将加强压减产能引导,加快淘汰低产能繁母猪。
自然灾害导致养殖亏损可申请补贴
今年,合肥市还将对全市现有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户)进行全数备案,确定规模猪场(户)保有量。各县(市)要保持规模猪场(户)数量总体稳定。规模猪场(户)自愿退出的,各县(市)要根据减少的能繁母猪产能情况,新建或改扩建相应产能的规模猪场。
按照猪场自愿加入并配合开展产能调控的原则,合肥市将建立国家级、省级、市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产能调控基地依法优先享受相关生猪生产支持政策。
暂行方案还明确,当市场波动、自然灾害或突发疫病等因素导致本区域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减少(低于正常保有量92%)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根据监测,区域内平均每头生猪出栏亏损大于200元)3个月(含)以上时,各县(市)可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对规模猪场(户)和种猪场(含地方保种场)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同时,要协调金融机构扩大和增加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的信贷投放,可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给予贴息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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