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结果(第二十二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临床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监督检查标准,我局组织专家对北京华夏兴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诗华诺倍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海华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北京华夏兴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共9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现公布监督检查结果,详细信息见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GLPGCP监督检查”专栏。

请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兽药GCP要求开展兽药研究活动。

附件: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2年2月16日

  附件

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试验项目

北京华夏兴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大路44

水生动物药效评价试验

水生动物药效评价田间试验

水生动物靶动物安全性试验

浙江诗华诺倍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3号大街401

猪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猪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禽类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禽类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青岛海华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望江路23

禽类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禽类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牧科传媒mukemedia

本文由新禽况综合报道,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nmunet.com/2022/20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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