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建议将生猪全生育期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

两会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周延礼:将生猪全生育期纳入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

农村金融时报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十四五”规划中提到“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业保险。”

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指出,当前我国中央财政补贴型养殖险是能繁母猪、奶牛和育肥猪保险。其中,育肥猪险的保险标的主要是育肥阶段,而仔猪阶段未纳入保险保障范围,不利于生猪生产风险保障及国家稳产保供形势。

周延礼认为,通过对生猪全生育期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范围,可以有效提高保障供给,实现生猪保险从出生、保育、育肥至出栏全生育阶段覆盖,为养殖场户稳定生产以及推进我国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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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

周延礼表示,“十四五”规划指出,要优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生猪作为我国农业体系中举足轻重的农产品,无论是从产业发展还是对我国社会经济整体发展,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中明确了我国畜牧业的发展目标,其中包括,要大幅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猪肉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

此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中强调,“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

上述政策文件的出台,预示着生猪全生育期保险的发展,将对我国生猪产业发展提供更加充足多元的风险保障,对“稳产保供”的推进将发挥重要支撑兜底作用,同时,在社会治理层面,也能有效防止各生育周期死亡猪只流入生活社区或农产品交易市场,极大维护我国的生态安全和食品安全。

因此,周延礼建议: 在现有中央政策性育肥猪保险基础之上,进一步拓展保险保障范围及政策支持力度。

具体而言:一是保障范围要覆盖保险生猪从哺乳期、保育期、育肥期直至出栏交易的全周期;

二是加大中央财政补贴支持力度,为全生育期生猪保险配套财政支持政策,实现生猪保险应保尽保;

三是加快推进“保处联动”模式,通过生猪全生育期保险和理赔作用发挥,实现全生育期阶段的病死生猪100%无害化处理,彻底阻断病死生猪流入市场影响食品安全、乱丢乱弃污染环境及扩散疾病疫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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