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执业注册和备案审批条件及办理程序 网络采编 • 2021-01-25 15:54 • 政策发布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当向注册机关申请兽医执业注册;取得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辅助活动的,应当向注册机关备案。各县(市)可向本辖区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本文由网络采编综合报道,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nmunet.com/2021/6987.html 赞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网络采编VIP会员 0 0 生成海报 推荐阅读 最新通告!广东江门活禽禁售政策“延期” 2024-12-13 超2.3万只家禽被扑杀!“沉寂”近一年荷兰农场再度暴发禽流感 2024-11-27 已扑杀超120万只禽类!日本禽流感疫情持续蔓延 2024-11-27 彭大新:高致病性禽流感形势严峻,疫苗防控铸就安全壁垒 2024-11-27 12小时!海南引入省外禽苗备案时间缩短;10分钟内完成入岛查验 2024-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