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31个省份已全部建成省级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并实现与国家级数据对接和共享,强化了不同部门地区的管理协同联动。
全国:31个省份建成省级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
11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监管司副司长刘洪彬表示,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逐步形成一整套进口冷链食品风险管控措施,严格规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对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认真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对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予生产加工和上市销售。
为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风险防控要求,市场监管总局部署指导市场监管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专项培训及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切实提升监管队伍风险排查处置以及疫情风险防护和管控能力,科学高效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职责任务。
广东:粤0℃以下进口冷链食品须查“四证一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通告,从12月1日起,对经广东口岸入境的进口冷链食品执行防控措施。进口冷链食品的进口商应在“广东省冷藏冷冻食品追溯系统”(下称“冷库通”)中按规定及时、准确、规范、真实地填报进口冷链食品基本信息及流向信息。
进口冷链食品经广东省内口岸入境并在省内贮存、生产、加工、销售的,进口商应通过“冷库通”的“首站在省内”模块如实填报信息。0℃以下储存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应通过“冷库通”向流向企业的贮存冷库所在地的集中监管仓预约实施入仓核酸检测和集中消毒;0℃及以上储存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应在“冷库通”如实填写流向企业、贮存冷库等信息,并在流向企业的贮存冷库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有条件的实施核酸检测。
经广东省内口岸入境在广东省内贮存、生产、加工、经营的0℃以下储存的进口冷链食品,须查验“四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消毒证明、随附追溯码);0℃及以上储存的进口冷链食品,须查验“两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随附追溯码)。
广西:从严从紧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
近日,桂林市对一起进口冷链食品典型案件作出处罚决定,市场监管部门对这批150多公斤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查封,公安机关给予相关责任人邓某行政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并持续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盯紧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从严从紧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
进一步加强全区口岸消毒防线、集中监管查验防线和常态化巡查监管防线的监管,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环节再优化,防控重点再加固。检查各类冷链食品市场主体5.98万次,检查冷库2.9万次,下架封存问题食品180吨,查办案件110件,罚没149万元。移交拒不执行冷链食品防控政策案件2起。公安部门予以行政拘留,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
不断完善进口冷链食品跨部门防控工作体系,从严做好物防工作。全区7269个各类冷库纳入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八桂冷链通”监管,查验进口冷链食品313万吨。从严从紧压实属地责任,加强全面督查,督促沿边沿海口岸城市对直接从港口码头、边境口岸直接进入我区的进口冷链食品,运入当地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抽检全检测、外包装全消杀、食品全追溯管理,做到“批批检测、件件消毒”后方可出库。
江苏:到2025年,进口冷链食品100%可追溯
11月22日上午,江苏省食安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发布《江苏省“十四五”食品安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相关情况。
《规划》从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抽检、食品追溯三个方面,设定了4个约束性指标和7个预期性指标,包括:到2025年,全省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98.5%以上,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每千人7批次以上,绿色农产品优质比重达75%,进口冷链食品可追溯率达到100%等。
目前,全省已对17.3万家地产农产品生产主体实现信息化管理,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累计通过平台打印溯源标签(追溯码、合格证)7974万张次,农产品带追溯码、合格证上市已成为广大生产者的共识。
长三角地区:合肥等6城市食品安全追溯信息互联共享
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一体化越来越紧密。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无锡6个城市实现长三角食品安全追溯信息互联共享;长三角地区电子营业执照“一次验证、全网通用”;联动抽查多批次多种类产品……
今年以来,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确定32项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事项,推动长三角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上海:新增进口冷藏冷冻禽产品、韭菜、豆芽,44个品种食品信息可追溯。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品种目录》(2021年版)近日公布。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9个类别扩展为11个类别,新增“特殊食品”和“酒类”2个类别,具体品种由20个品种扩展为44个品种,包括进口冷藏冷冻畜禽产品、韭菜、豆芽等与市民日常生活相关的产品品种。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品种目录(2021年版)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约10万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纳入追溯平台,累计可查询追溯数据约18亿条,已有约10000余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二维码追溯工作,各渠道追溯信息总查询量约52万次,基本实现了应追溯食品信息覆盖率、上传率100%的目标,促进食品信息追溯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机结合,有效提升了市民对食品安全的感受度、满意度和安全感。
黑龙江: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风险防范 切实守住“物防”防线
11月26日,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全省口岸城市所在市(地)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专班立即组织本辖区内的口岸城市开展一次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风险排查。
查存量。对现有库存的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核酸抽样检测。认真检查现有的进口冷链食品“三证一码”是否齐全,进口冷链食品与“三证一码”是否相符。一经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从严查处,如涉及上游供应商未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赋码或存在其他问题的,同时要向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专班办公室报告。
查增量。排查新进入市场的进口冷链食品是否严格执行“首站赋码、一码到底、扫码查询、无码禁售。
查集中监管仓。检查集中监管仓对进口冷链食品入库统一消毒、统一核酸检测是否执行到位。
查其他各环节落实情况。查生产经营者是否按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入境、仓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餐饮等各环节疫情防控措施。通过排查,全面进行评估,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整改各环节风险漏洞的措施,切实守住进口冷链食品“物防”防线。
而在《通知》发布前,黑龙江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商务厅、哈尔滨海关等四部门就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打击非法走私活动,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外防输入”工作联动严查进口冷链食品,将进一步强化工作协调配合,通过建立打击走私冷链食品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会商体系,强化涉疫风险研判,进一步摸排走私冷链食品案件线索,实施精准打击、全链条打击,以此推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进而构建对走私冷链食品的打击、防疫一体化格局。
河南: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实现“豫冷链”全链条追溯
河南省多地发布通告,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监管。仅郑州市平均每天进口冷链食品就达2000余吨,进入市场前需要过多重“关口”。通过“豫冷链”平台,我省基本实现了从海关进口查验到省内市场的贮存分销、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餐饮服务全链条信息化追溯。
河南省明确规定,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一方面,我们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指导,坚决防止‘仓外运转’。另一方面也在强化终端销售管理,消费者购买冷链食品应到正规的超市或者市场,选购贴有‘豫冷链’追溯码的商品。”
澳门:对从南非进口的冷链食品实施一货一检
配合卫生部门最新防疫措施,澳门市政署于本月28日起,对从南非进口的冷链食品实施严格留置待检,一货一检的全数检测措施。
根据冷链食品溯源追踪系统资料显示,一月至今,从南非入口本澳的冷链食品共十批次,每批次货品均严格按“外包装全消毒,内包装全检测”措施,所有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无异常,通过检验检疫程序进口本澳。
特区政府官网消息称,市政署持续进口冷链食品、环境、人员三层防护把关,不断因应疫情调整冷链食品的防疫措施。今年八月起,现时本澳约三千三百名从事冷链工作的人员须强制每七天进行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且必须持当日有效之“绿码”上班。如从业员未有按有关规定,将暂缓处理相关商户或场所的入口申请或营运。
北京:链食品“不验核酸不入库,不消杀不入库”
11月16日,北京市第261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云华介绍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防疫管理的有关情况,坚持做好进口冷链食品“人、物、环境”同防。
“应检尽检”,严把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准入关;持续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包装、生产经营环境预警监测;对商品市场每15天开一次环境核酸检测;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措施;不验核酸不入库、不消杀不入库;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 谁拆包、谁消毒;加强食品相关冷库防疫管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宁夏: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全过程监管 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做到“六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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