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反映养猪场污染环境,环境局责令重新修建废水池

9月25日,华商报-二三里报道了群众反映的山阳县十里铺街道办刘家村王兴勇无审批手续扩建养猪场,污水污染水质、养殖粪便污染环境一事(村民反映养猪场污水直排水源空气受影响,山阳县环境监测大队:将进行调查),山阳县环境监测大队称,将安排人进行调查处理。9月26日收到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回复,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群众反映的养猪场为山阳县唯德利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生猪养殖,经营人为王兴勇,该养猪场于2019年5月23日在山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

养猪场位于山阳县十里铺街道办刘家村一组,王兴勇在紧邻刘家村后山坡,地名为“四亩地”的自家农用地建设猪舍进行生猪养殖。猪舍总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目前生猪存栏不足60头,属规模以下家庭式养殖(规模养殖标准为生猪年存栏300头以上)。

因2020年7月份村庄修路拆除了该养猪场原有的两个废水收集池,目前,王兴勇在养猪场空地临时挖有一座约20立方的废水收集池,对养殖废水进行暂存收集,在收集池排满废水前,不定期将养殖废水用水泵抽出还田利用,现场未见有养殖废水外排污染环境行为。

刘家村群众生活用水共有两口取水井,其中一个取水井位于该村辖区福银高速南50米的杨家沟河,另一个取水井位于刘家村村委会东300米、福银高速南50米处,这两口水井均远离刘家村村庄及王兴勇养猪场,均未受养猪场污染影响。

山阳县环境局、十里街办与刘家村干部现场调查后,对该养猪场提出整改要求,责令养猪场负责人王兴勇于2020年10月10日前重新修建经防渗处理的废水收集池;购置干湿分离机,对产生的养殖废弃物进行干湿分离处理,采取还田(施肥)等综合利用措施,有效防止养殖废弃物对附近环境造成影响。

根据山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山政发〔2020〕3号)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环保工作职责,由十里街办负责,做好对该养猪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环境监管职责在属地镇办)的日常环境监管;农业部门做好养殖废弃物的收集、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

本文由网络采编综合报道,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nmunet.com/2020/3403.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网络采编的头像网络采编VIP会员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